否。深圳機場國際貨運站有限公司是由深圳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國漢莎航空貨運有限公司(LCAG)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律共同出資成立的有限責任合資公司,雙方各持有50%的股份。本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壹般經營項目:裝卸、裝載、卸載、接收、提取、交付和處置來自或發往位於深圳機場的航空貨運站、航空運輸車輛及配套設施的貨物;處理出境、入境、過境和轉運貨物;貨物的敲打、包裝、裝載和分發,貨物的拆卸、分解和拆卸;相關商品和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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