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制度主要有三種,即審批制、核準制和註冊制,每種發行監管制度都對應著壹定的市場發展態勢。在市場逐步成熟的過程中,股票發行制度也應逐步改變,以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其中,審批制是完全計劃的發行模式,核準制是審批制向註冊制過渡的中間形式,目前成熟的股票市場普遍采用註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