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物流公司的油費投入比例嚴格規定為4比3。燃油費進項比例的計算公式為:燃油費進項比例=(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已抵扣的全部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