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制:少數大型企業或財團成立控股公司,然後控制和購買兩家以上銀行的股份。
連鎖銀行制:個人或集團購買幾家獨立銀行的大部分股份,從而控制這些銀行。
壹種是通過控股公司購買銀行股,壹種是直接購買銀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