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擔保額度為10倍、10%、15%、30%。
法律依據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融資性擔保公司向單壹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其凈資產的65,438+00%,向單壹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其凈資產的65,438+05%,通過發債向單壹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其凈資產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