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類型企業凈資產不低於6000萬元人民幣。
2.累計余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不含少數股東權益)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凈利潤)足夠支付企業壹年的利息。
4.企業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同期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5.已發行的企業或其他債務不處於違約或延遲還本付息狀態。
6.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7.城投債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