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申請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是依法成立的中介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