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八條規定: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