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公司要求員工借錢給公司,將被認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將面臨法律責任。
2.如果公司允許員工借錢給公司,由公司償還,員工將面臨財務損失。公司不能按時還款,員工需要承擔額外的利息或滯納金,對員工的經濟狀況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