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2022年6月23日,被告深圳市共信贏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Z借款本金505萬元及利息。
2.被告林文峰、被告深圳市文深威投資有限公司對被告深圳市共信贏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