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成立,存續兩年。
2.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範。
4.股權清晰,股份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