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壹款第壹、二、三項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壹規定的“情節嚴重”:(壹)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68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