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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最低刑罰是什麽?

刑事案件的最低處罰是免除刑事處罰。

刑事案件的最低處罰是免除刑事處罰。對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除此之外,刑事案件的最低刑期是管制和拘役,因為限制人身自由也就幾個月。

目前,刑罰主要有主刑和附加刑兩種。主刑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其中,管制的時間壹般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並罰的,壹般不超過3年;刑事拘留的時間是1個月到6個月。如果是數罪並罰,壹般不超過1年;有期徒刑的時間為6個月以上不滿15年。如果是數罪並罰,壹般不能超過20年。

辦理刑事拘留的流程是怎樣的?

1.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報經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

2.簽發拘留證,拘留時應出示;

3、檢察院羈押,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

4、送達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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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主要懲罰的類型如下:

(1)控制;

(二)刑事拘留;

(三)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予以訓誡或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也可以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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