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
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3、律師事務所出具的介紹信,由律師提交給辦案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記錄。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二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不得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的方式從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