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打架導致他人受傷,如何處罰要看受害人的傷情。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給予打人者行政處罰。傷害經鑒定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侵犯他人身體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不構成輕傷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雙方就賠償達成協議的,可以簽訂調解書。調解不成或者對方拒絕賠償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拒絕賠償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其在合理範圍內的賠償請求。毆打造成他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其中,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等相關證據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