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法律草案;審議立法議案;
2、立法議案的表決通過;
3、公布法律: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人大常委會通過後,由國家主席公布。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9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糾正意見”。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