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點。在二元體制下,律師的管理賦予了他們很大的獨立性,有利於英國自由和法治的發展。
2.缺點。庭審律師職業的壟斷將大律師永遠擋在了法庭之外,讓很多有辯護能力的大律師找不到施展才華的舞臺。這不僅是對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也不利於培養律師的競爭意識和進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