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資料顯示,武漢鐵路公安處襄陽公安處經過半年的偵查,先後打掉生產假煙窩點7個、銷售假煙走私卷煙窩點9個、運輸銷售假煙犯罪團夥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1人,繳獲假冒非法走私卷煙5萬余條、煙絲21噸、卷煙濾嘴1.393萬支。
截至2019年底,該案29名犯罪嫌疑人已陸續受到法律懲處,另外兩名主犯將取保候審。京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越告訴時代財經記者,根據《刑法》第壹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
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