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律師代理有幾種類型,包括壹般代理和風險代理。
壹般代理是指律師代理案件的某壹階段,如訴訟的壹審或二審,或仲裁階段,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應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風險代理是指律師根據案件審理結果或追繳財產的壹定比例收取律師費。也就是,如果官司贏了,律師多收費,如果官司輸了,律師少收費。根據當地情況,風險代理人比例壹般不超過30%。
就妳而言,654.38+10萬收2000元,應該是固定收費的總代理。律師只應在訴訟階段充當代理人。即使申請執行,也要重新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