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擔任民事案件辯護人的律師是否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材料?

擔任民事案件辯護人的律師是否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材料?

民事案件中沒有辯護人,只有訴訟代理人。原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師作為他的訴訟代理人。

2006年3月8日,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歐陽傑與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副院長王東峰、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簽署三方翻譯合作協議。會上同意由王東峰翻譯歐陽傑的三本管理書籍《決策管理——理論、方法、技能和應用》,這是《國際管理挑戰》和《市場預測和決策分析方法》之前的必讀書目。

三本書共654.38+0.26萬字。協議內容很簡單,對翻譯質量沒有具體約定。僅約定歐陽傑需支付王東風三項費用,共計30萬元。

典型案例:

65438年6月+10月65438+2007年9月的淩晨4點,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女教授歐陽傑跳樓身亡。歐陽傑與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副院長、翻譯研究中心主任王東峰簽署翻譯合作協議,王東峰的翻譯研究中心翻譯了歐陽傑的三部管理學著作。

歐陽傑的父母認為,女兒的死亡與女兒和王東風之間的合同糾紛有間接關系。就此翻譯合同,父親歐陽舟向天河法院起訴王東風違約,要求王東風支付違約金26萬元。昨日,該案在天河法院開庭。王東峰說:他嚴格執行了翻譯合同,歐陽傑的死與他無關。

  • 上一篇: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哪個律師最好?
  • 下一篇:如何發現壹個人犯了什麽事?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