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張繼平(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壹案。該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管轄。3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繼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幣800多萬元、歐元654.38多萬元、美元654.38多萬元。在支持包頭賓館改制期間,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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