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張玉環出獄後能否申請國家賠償的問題,律師表示,壹旦在法律訴訟中獲得無罪判決,就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申請過程不超過半年。這種情況下的具體賠償要等到張玉環本人出獄後,根據個人意願決定是否適用等要求。尚表示,他將幫助申請約700萬元的國家賠償。
2020年9月2日,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金額為22343129元。賠償申請書的主要內容包括五項: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侵犯健康權賠償及後續治療費用654.38+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賠償費用為65438萬元。
2020年9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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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出獄後,江西高院等單位向張玉環道歉。他接受了道歉,“但這26年的痛苦和煎熬不是壹句道歉就能解決的問題。我妻子分居了,什麽都沒留下。我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者的刑事責任。”
他說,他現在希望通過申請國家賠償來彌補之前的遺憾。“我和我的兩個兒子都沒有房子住。我還得在家孝敬我媽。這麽多年我沒有盡到壹個兒子或者父親的責任。”
百度百科-張玉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