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男友戀愛時,發現男友有暴力傾向,每隔壹段時間就打女方。讓這個女人覺得戀愛的時候明顯遇到了魔鬼。和男友談分手,男友不但不想分手,反而向女方索要高達20萬的分手費。在分手的過程中,沒有所謂的分手費,男人要的費用也不完全是分手費,包括男人在女方公司工作的勞務費。
捍衛女權的女生在感情中受到侵犯的時候有權利和男生分手,但是這個男生知道他女朋友條件很好。所以壹直想靠女方不願意放手,但是壹提到和女朋友分手,就提出了高達20萬的分手費。情侶是以自願的名義在壹起的,彼此之間沒有經濟往來,無權要求對方給對方分手費。
最後達成了協議。最後,經媒體報道和記者協商,女方達成諒解。女方壹次性付給男生3萬元,從此不再聯系,讓兩個人的關系對於壹對情侶來說如此矛盾。以後再見面,會覺得很尷尬。經過媒體的報道,我們意識到在我們的生活中真的有這樣壹個渣男。分手的時候,讓女朋友給壹個男生分手費,俗稱分手費,只是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