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丈夫可以做妻子的辯護律師嗎?

丈夫可以做妻子的辯護律師嗎?

當然了。根據刑事訴訟法以下規定:第三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應當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辯護權。但是,下列人員不得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被判處緩刑,刑期尚未執行的;

(二)依法被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本院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判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的人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受被告人委托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

第三十四條委托律師、人民團體、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作為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核實其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 上一篇:增城看守所送衣服必須直系親屬嗎
  • 下一篇:偵查階段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