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按訴訟標的大小計算。物業相關收費壹般在1萬元以下,1萬元至2000元不等,超過1萬元但不足10萬元的部分按5%-6%計算;超過10萬但不足100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先支付代理費,即使敗訴,費用也不會退還。2.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可以進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的30%。這種支付方式,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都承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中介費就不交了。3.以上費用只是律師的代理費,仲裁產生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無論官司輸贏,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法律客觀性:
《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應當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記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