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巡回法庭位於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36號。受理應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審理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此外,還當場解決了3個省區的信訪案件。第壹巡回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2.第二巡回法庭位於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世紀路3號。遊覽區域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
3.第三巡回法庭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浦珠北路88號。遊覽區域為江蘇、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1城市。
4.第四巡回法庭設在河南省鄭州市,覆蓋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5.第五巡回法庭設在重慶,是唯壹設在直轄市的巡回法庭。管轄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