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與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相沖突。《刑事訴訟法》規定,“訊問和審理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案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所以在司法實踐中,有的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有的不通知。
2、大人做筆錄,律師不能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