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裏,關谷又遇到了張偉。不過這次張偉也幫別人打官司,關谷也需要打官司。因為關谷寫的漫畫被侵權,對方的壞老板不肯承認,關谷決定打官司。
關谷問張偉在外面做了什麽,張偉對關谷說:“我出道後,打了三場官司。第壹次不幸敗訴,第二次敗訴。第三次,我沒有敗訴,罰金完全免除。我被判了20年監禁。”聽關谷的話壹楞壹楞的,當關谷知道唐悠悠被張偉邦卷入了這場官司,他非常高興。因為只要張偉正常發揮,對方至少20年。
但是張偉覺得自己不能站在朋友的另壹邊,另壹邊也不需要他。他其實是別人找律師時給的律師。張偉覺得自己在另壹邊沒有發揮的余地,關谷還沒有找到律師,我就幫關谷打這個官司。
關谷知道張偉要幫他打官司,第壹反應是拒絕,但他不會拒絕。關谷只好安排了壹個場景,讓張偉以為自己贏了官司,自己找了另壹個律師,再次提起訴訟。
其實在這裏可以知道,張偉打不贏官司的原因其實很簡單。第壹,張偉本人剛剛進入律師行業,基本上是個新手。輸了官司很正常。而且張偉也很自負,對法律條文也很熟悉,卻不知道公司負責人可以更好的利用這些優勢。他總是會遇到壹些自己的原因,甚至喜歡上對方律師,導致自己失敗。總的來說,張偉其實太年輕,贏不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