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二考查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等科目。主觀題是單卷,180分。考查的科目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法理學。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法律職業證書考試。
擴展數據:
考試實施方法:
法學考試在繼續堅持統壹組織、統壹命題、統壹標準、統壹錄取的基礎上,在考試方式上進行了改進。首先,增加了計算機化考試的規定。
為進壹步提高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選拔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壹次,分為客觀考試和主觀考試兩部分,全面考察考生從事法律職業應具備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
同時,為充分發揮兩部分考試的選拔功能,減輕考生復習備考壓力,明確考生只有通過客觀考試才能參加主觀考試,客觀考試連續兩個考試年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