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行金額在50萬元以上;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擅自發行,致使30名以上投資者購買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
(三)不能及時償還或清退的;
(四)其他嚴重後果或者其他嚴重情節。
因為妳沒有詳細說明案情,妳可能屬於第三種情況,可以報警。
擴展數據:
對於非法集資活動,除了《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辦法》等法律之外。
行政法規的規定除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從事非法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還應當依法追究構成犯罪的人員的刑事責任。
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所遭受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
清理債權債務後,有非法財物剩余的,應當予以沒收,當場上繳中央國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活動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不能采取財政撥款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百度百科-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