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東發生了壹起重大交通事故!38歲孕婦酒駕致兩死兩傷。肇事司機余某平現為煙臺市土地利用規劃站科員,也算是知法犯法。孕婦駕駛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牟平區西郊路與進步街交叉口時,與由北向南左轉的王某波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正在乘坐王某波車的胡某梅、王受傷,兩車受損。王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胡某梅經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煙臺市公安局穆平分局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其醉駕立案偵查,並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相關人員稱''因犯罪嫌疑人於某平懷孕,不具備羈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2065438+2009年8月20日,煙臺市公安局穆平分局變更強制措施,依法對於某平取保候審。目前,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
很多人認為她的做法極其自私。她不能因為懷孕就回去養孩子,別人卻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我覺得她太自由了。孕婦在家生個好寶寶不好。
很多人認為她應該受到懲罰,否則真的沒有意義。她應該給死者家屬和人民壹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