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5438年到0955年,中國建立了新的律師制度。我從虹口區法院調過來當律師,成為新中國第壹代律師。當時,法律職業雖然是新生事物,但律師為人民服務,很快就在社會上享有了良好的聲譽。也因為參與了1957“思明堂案”的辯護,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好評和關註。
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徹底平反了。1979年2月的壹天,時隔22年,我再次走上辯護席,為壹個冒充知青的逃犯辯護。由於當時沒有恢復律師制度,我們只能在報道時巧妙地運用靈活的提法:文革前是律師的李國際同誌出庭為被告辯護...“這條新聞在電視上播出半小時後,就被臺灣省和日本媒體播出了。日本電視臺用了壹個醒目的標題“中國有律師了!" .65438+同年2月,中央決定恢復律師制度,我因為在此之前已經重操舊業,成為黨的三中全會後中國最早的律師之壹。這是我律師生涯的新起點,也是我的第二個“第壹”。
5月28日,1988,上海和平飯店掛出了壹塊牌匾:李國際律師事務所。這是中國第壹家以律師名字命名的律所,也是我律師生涯中的第三個“第壹”。
雖然因為年齡的原因,我已經不在壹線工作了,但我仍然是李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高級顧問。我希望李國際律師事務所再上壹個臺階,再創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