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老人在鬧市區作案。8月12 165438日零時20分左右,天津市和平區營口路與貴州路交叉口發生壹起重大刑事案件。壹個穿著藍色外套、頭發花白的骨瘦如柴的老人,果斷地從菜籃子裏掏出壹把刀,刺向路過的路人。幸運的是,女子僥幸從他手中逃脫,捂著脖子,避免了壹場致命的搶劫;但是另壹個女人就沒那麽幸運了,被他打死了,以至於地上全是血。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將嫌疑人劉某某控制,但他仍被民警帶走,腳下仍不時踉蹌幾步。看起來像壹個體弱多病的老人,但他在鬧市區犯了罪。
二是被起訴後,在網上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表示,這名男子患有精神疾病。警方迅速回應稱,劉沒有任何精神疾病,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2004年,他曾因與他人爭吵並用武器報復他人而被判處刑罰。現在,劉又壹次因為瑣事與他人發生矛盾,失去理智傷害了兩名無辜女子。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天津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第三,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的適用應該如何量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顯然,這個糟老頭情節嚴重,極有可能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