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看守所沒有會見室,且規定同案被告人不能同時會見,對於同案被告人較多的案件,辯護律師應提前2~3天會見,避免會見時“撞車”,導致會見不成功。同時,提前見面可以給被告人更多的時間消化辯護律師的意見,也可以緩解他們在庭審前的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