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律師法第35條規定“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據此,律師在民事案件中持律師證和介紹信可以向派出所調取證據。這當然包括派出所詢問相關當事人的詢問筆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有權按照規定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有權向有關組織和公民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材料,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保密。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四條 律師有權利向公安機關調取(或復印詢問材料)行政案件的所有詢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