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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什麽時候可以向法院申請辯護?

律師向法庭提交辯護人的相關材料,與何時開庭無關。刑事案件開庭審理時,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但對整個案件的審理期限有限制。

文章鏈接:刑事訴訟法1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有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變更管轄的,從變更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2.第二百壹十四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內審結;可能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到壹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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