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資格證書
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但從事法律事務的人員,壹般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頒發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書。還有壹部分人是無證或無正當職業從事法律事務的,俗稱“黑律師”,不是真正的律師。
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必須同時具備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如果只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那就不能叫律師。
服務對象
律師是為全社會服務的,沒有特定的對象。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委托律師代理法律事務。
工作授權
律師執業,必須受當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在授權範圍內工作,不得超越職權或者濫用權利。
法律保護
律師是法律工作者,律師只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的工作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單位、當事人和個人的幹涉。
律師的分類
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委托人和工作身份,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