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照妳的說法,妳朋友沒有推打死者,對方欠妳朋友錢,妳朋友去討債屬於正當理由,妳朋友老公知道死者是心臟病後,連忙開車送那人去醫院也屬於正當行為。
3、唯壹的過錯是,在討債時,從副駕駛開門進去想拔對方汽車上的車鑰匙。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要價過高,協商不成功的話,還是等人民法院判決吧,即法院判多少,妳朋友就承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