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均系辦理集資詐騙等金融詐騙犯罪案件中辯護律師應首要考慮的問題2、從鑒定意見入手,進行證據不足的無罪辯護:由於金融詐騙犯罪案件必然會涉及數額計核的問題,因此針對計核問題的鑒定意見,系還原案件事實情況的關鍵。3、從資金的使用情況入手:在認定被告人是否構成金融詐騙犯罪前,應重點關註資金“來”與“去”的情況。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