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的陳德奇是河南省鹿邑縣成莊村人。2005年被指控參與壹起多人挖坑的搶劫案,後被鹿邑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陳德琪至今無法理解自己是如何成為罪犯的。2015出獄後,他壹直在到處抱怨。最後,鹿邑縣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再次審理了該案。它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18年8月,陳德琦無罪釋放。
然而,在近10年的牢獄生活後,陳德琪的身體和精神都受到了極大的打擊:與社會嚴重脫節,身體落伍;他的妻子和他同意離婚,而他的兒子拒絕讓他進家門...“所有的不幸都落在我身上。”現在,他最大的希望就是盡快拿到國家賠償。他有些惶恐地說:“江西的黎金連服刑19年,申請國家賠償41萬元。我坐了10年的牢,也該拿(申請)壹半吧?”
家破人亡,家破人亡,十年屈辱換來無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