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記錄壹般是指壹個人過去的違法犯罪行為記錄。又叫前科制度,在我國法律上,壹般指的是犯罪記錄的卷宗記錄,犯罪檔案壹般都存放在公安部門,所以不會有沒有犯罪的前科。
前科也叫“前科”。個人犯罪記錄,存放在地方或國家檔案館,是自然人的歷史替代表現。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建立罪犯犯罪記錄制度,對犯罪信息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不僅有助於國家有關部門充分掌握和利用犯罪信息,及時制定和調整刑事政策和其他公共政策,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效預防和控制犯罪,維護社會秩序,而且有助於保護有犯罪記錄者的合法權利,幫助他們順利回歸社會。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