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的聲譽和形象作為壹種無形資產,是企業所獨有的,是通過長期努力形成的。它滲透在企業經營管理的每壹個環節,並隨著企業的發展而延續和更新,最終通過產品和服務形成本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上市公司為了維護自身形象,必須規範經營,誠信經營,努力提高產品質量、服務水平和品牌效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眾中樹立良好形象。
(2)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的關鍵是建立和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這壹機制依賴於民主和法治。要防止“被通緝記者”的鬧劇再次發生,首先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讓人民群眾有效監督政府權力的運行。要防止“被通緝記者”鬧劇重演,還必須加強法制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堅持管權、管事、管人制度,完善質詢、問責、辭職、罷免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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