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檢察院是否需要聘請律師抗訴?
1,檢察院可以請律師抗訴,但沒必要問。如果妳覺得自己訴訟經驗不足,可以請律師幫妳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在二審程序的抗訴中,只有同級地方人民檢察院有權對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壹審判決、裁定提出抗訴。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同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應當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接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應當在五日以內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答復請求。
二、二審抗訴和再審抗訴的區別?
1,抗議的對象不壹樣。二審抗訴的對象是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壹審判決或裁定;再審抗訴的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2.抗議的權利是不同的。除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任何壹級人民檢察院都有權對同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提出二審抗訴。除最高人民檢察院有權對同級最高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再審抗訴外,其他各級人民檢察院只能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再審抗訴。可見,基層人民檢察院只能提出二審抗訴,無權提出再審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只能提出再審抗訴,無權提出二審抗訴。
3.受理抗訴的司法機關不同。受理二審抗訴的是人民檢察院的上壹級人民法院;接受再審抗訴的人是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的同級人民法院。
4.抗議時期不同。二審抗訴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而法律沒有規定再審抗訴的期限。
5.抗議的效果不壹樣。二審抗訴會阻止壹審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再審抗訴不導致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期間原判決、裁定停止執行。
6.所以大家要及時維權。抗訴是判決生效後他們維權的壹種手段,判決生效可能會發生壹些不利的事情。所以,大家最好在判決或裁定生效前向法院提出申訴,以便更好地維權。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