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到律師函可以不理嗎
不可以的,律師函是壹種嚴肅地警示,如果妳收到律師函後置之不理,那將會面臨訴訟、打官司等。 收到的律師函只是起到壹種警示作用: 1.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後,就盡快在被起訴之前,主動找協商解決。 2.如果收到律師函後置之不理,對方可能會采取下壹步行動,那妳就要面臨被起訴、對簿公堂的後果。 我國的《律師法》中有規定律師函屬於律師業務之壹,具體法條規定見下: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2017修正)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二、收到律師函多久會起訴
對於收到律師函多就會被起訴的問題,沒有規定。因為律師函的主要作用是促成糾紛當事人之間進行和談,協商解決問題,當然也有的是通過律師函達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如果收到律師函後積極進行協商的話,協商成功的不會起訴的,如果沒有協商成功的,可能會被起訴,至於收到律師函多久會被起訴沒有強制性規定。律師函發出去以後,對方沒有回復,或有回復但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這時候就得跟客戶溝通是否有必要采取進壹步行動,實施制裁措施。壹般律師函在“律師意見”部分都會要求對方在“指定的時間內,做出相應的行為,否則實施相應制裁措施”的字樣。妳“合法的恐嚇信”都發了,在妳指定的期限內,對方並沒有按照妳的意思去做,妳也沒有采取什麽制裁措施,那以後再發什麽函件效果都不好,對方會覺得妳就嚇唬嚇唬而已,並不會采取什麽行動。應該把道理都跟客戶講清楚,然後由客戶決定是否采取進壹步行動。如果要進行訴訟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那就辦理相關委托手續,進入下壹個法律程序。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催告函是可以運用在每壹個予盾糾紛中,收到律師函就表明對方已經把所有事故交給專業的人士來進行解決,如果自己不去理會,不簽收,那麽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壹場官司,所以,當別人發出這種警告之後,壹定要懂得如何應對。如果還有什麽疑問,可以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