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是當事人聘請律師時關心的問題之壹。首先,當事人最關心的可能是自己的案子能不能打贏。其次,當事人要考慮律師費的問題。每壹方都想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聘請“物美價廉”的律師。幾年前,我請了壹個水平不錯,收費合理的律師。我可以通過搜索封彪律師找到它。但是相對於普通人的收入,可能很多人會覺得現在的律師費有點高。所以我這裏有個建議。如果標的比較小(壹萬元以下),風險比較大,就不要通過訴訟解決(勞動爭議除外)。如果不太了解案件的風險,可以先找律師分析壹下。訴訟有風險,就像醫生做手術壹樣。當然,如果法律依據充分,證據有效、充分,勝訴問題不大(當然要註意訴訟主體、管轄等細節)。律師收費壹般有三種方式;壹是提前收費,二是事後收費,三是分期收費。提前收費。預付費是指律師在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前收取全部律師費,不再支付律師費(出差除外)。這個收費的好處是整體成本不是很高,當事人容易接受。缺點是有些當事人可能會認為律師收完所有費用後不壹定盡心盡力。但我個人認為,普通律師只要收費,都會為客戶盡心盡力,當然也不排除個別不負責任的律師。事後收費是指案件辦理後的收費,分為兩種。壹種是在訴訟結束後,法院出具判決書、調解書或者撤訴時支付律師費,另壹種是在對方當事人完全履行了判決書、調解書確定的義務時支付律師費。這種收費的好處是,當事人可以在自己的案件辦完之後再付費,風險較低。缺點是這種支付方式壹般約定的律師費較高,有時可能是當事人難以承受的。這種支付方式也叫全險代理。分期收費是指當事人在案件進入訴訟前支付壹部分律師費(有的律師也稱交通費),在案件訴訟結束或法律文書義務履行完畢後支付剩余的律師費。這種支付方式介於上述兩種支付方式之間。風險和成本也介於兩者之間。現在的律師執業,律師壹般都是提前收費,分期付款,很少事後付款,除非標的比較大,容易執行。目前武漢律師市場無論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壹般都是2000元起價。在此,需要提醒當事人,不要過於迷信有過多宣傳的律師。不是鋪天蓋地的宣傳說明律師水平高,而是他的價格高。因為宣傳需要錢,羊毛出在羊身上,錢最終還是要從妳口袋裏出。而且這種律師的心理價位壹般比較高,因為找他的人很多,也有人願意出高價。當姜太公釣魚時,總有人願意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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