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關於方宏進與今麥郎食品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壹案,作為方宏進的代理律師之壹,經過取證、法庭質證和辯論,海澱區法院判決今麥郎食品有限公司於20165438年2月20日向原告北京奧維時代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支付廣告費65438。二審維持原判。金敗訴後,海澱法院於2012 12 1左右執行該案。
3.關於北京漢和通達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天津盤龍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仲裁案,在申請人北京漢和通達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履行合同時不具備營業性演出資質、邀請的第三人不具備涉外營業性演出資質的不利條件下,我們經過精心準備,當庭抓住被申請人的證據矛盾,結合法律分析,2011 1北京仲裁委員會於2011作出(2011)京證字第0788號終局裁決,仲裁庭壹致裁定合同有效,被申請人天津盤龍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履行了付款義務,申請人北京漢和通達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勝訴。
4.關於貴陽仙樂旅遊有限公司與天津恒華旅遊有限公司旅遊合同糾紛壹案,原告作為原告貴陽仙樂旅遊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及時變更訴訟請求及理由,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及付款義務,法院判決原告勝訴。
5.關於北京新聯百合文化交流中心原主任郭旭東涉嫌冒充將軍壹案,經過律師的精心準備和激烈辯論,證明其行為與結果在刑法上不存在因果關系,最終郭旭東被法院輕判壹年七個月(判決後立即釋放)。
6.關於2007年6月5438+00之前在深圳承接的幾十起因開發商遲遲不辦理房產證的房產糾紛,全部勝訴;李先生與馬女士離婚糾紛案、與北京金盛泰工貿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案均取得圓滿成功。
7.關於周某故意傷害案(致人重傷),海澱法院輕判被告人周某緩刑(法定量刑幅度為3-10年);關於範某交通肇事案,通州法院判處範某有期徒刑三年半(法定量刑幅度為3-7年)。
8.關於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與尼日利亞某集團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壹案,肖律師通過審閱相關資料,經過認真、專業的審查,規避了金額為6543.8+0.5億元的合同詐騙法律風險。
9.多次接受央視、新華網、新京報、南方都市報、羊城晚報等各大媒體及網絡采訪,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