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中午12點多,與托克遜縣佳爾思廠壹墻之隔的壹家石英廠的老板老王介紹,這裏工廠壹般10月份就會停工,第二年的3月才會復工,工人每天工資最少150元,而佳爾思廠則完全不同:“壹年365天佳爾思廠從來沒見停過工,而且這些工人壹分工錢都領不到。”
工廠老板李興林稱,自己手續齊全,與四川省渠縣乞丐收養所負責人曾令全簽訂過用工協議,根據協議,每個月向曾令全支付工人工資。 13日晚上23點左右,組織者曾令全被渠縣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
渠縣縣委宣傳部人士向本報記者介紹,在看到該消息之後,13日晚上,曾令全已被警方控制,經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其用工合法性進行了調查後,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進行刑事拘留,同時也將該組織取締。
據媒體報道,曾令全是渠縣渠西鄉人,出生在壹個農民家庭,在家養過豬、賣飼料。外出務工小有積蓄後,1996年創辦了渠縣渠江鎮殘疾人自強隊,專門收留在垃圾中找食物的智障乞丐,被人遺棄的精神病患者。
渠縣宣傳部人士表示,所謂渠縣殘疾人自強隊是曾令全個人所創辦,民政局不知道有這個事情,該組織名稱也是曾令全自己取的,並非官辦。在得知這壹消息之後,渠縣縣政府成立由常務副縣長、分管民政的蔡文華牽頭的聯合調查組。
工作組13日晚飛赴新疆,於14日晚到達新疆吐魯番地區托克遜縣,將對被販賣至此的智障人展開救助和維權。渠縣宣傳部人士還介紹,明後兩天調查組就會發回在新疆的調查情況,當地政府將根據這些調查結果對曾令全采取進壹步措施。
同時,四川省民政廳人士向記者介紹,省民政廳也已經責成達州市民政局調查處理。
據媒體報道,2006年湖南耒陽市因壹名無名乞丐的死亡而牽出過四川省“渠縣乞丐收養所”。當時此事也與曾令全有關,事發後曾令全的妻弟被判刑8年。如果確實,為何這壹組織能夠繼續存在還無人知曉?
上述四川省民政廳人士表示,這屬刑事案件,他們並不知情,本報記者多次嘗試聯系渠縣民政局和渠縣公安局政委了解具體情況,結果無法聯系上。
12月14日,涉嫌組織販賣“智障包身工”至新疆工廠的四川渠縣人曾令全已被渠縣公安局刑拘。
事件發生後,渠縣有關部門立即趕往曾令全所在的“渠縣渠江鎮殘疾人自強隊”,解救了該處16名智障人員,送往縣救助站,妥善安置。據了解,從新疆托克遜縣庫米什鎮逃回四川的“黑雇工”雇主李興林及其子李成龍涉嫌非法用工,已被刑拘。 報道非法奴用新疆智障人士的記者孫虹傑,不幸遇襲罹難
2010年12月18日零時五十分,北疆晨報駐奎屯記者孫虹傑,在奎屯市喀拉尕什小區東方偉業建築工地東門處被人毆打,手機被搶並摔碎在現場。導致顱內出血,醫院已宣告孫虹傑腦死亡,但心臟還在跳動,靠呼吸機呼吸。奎屯警方成立專案組,四十個小時偵破案件,抓獲六名犯罪嫌疑人。
對於有關孫虹傑或因輿論監督報道遭打擊報復的揣測,《北疆晨報》壹位高層人士予以否認,稱“不存在打黑英雄的說法”,“不存雜打擊報復的情況”。
警方的通報說,審訊查明,犯罪嫌疑人蔔某與受害人孫虹傑系網友關系,因孫虹傑與蔔某聊天時使用語言不當,蔔某心生不滿,遂產生收拾孫虹傑的念頭。12月17日23時,孫虹傑上網約蔔某喝酒,蔔某遂與劉某、周某、蔣某、薛某、楊某五人約好,等見面後壹起收拾孫虹傑。 工人動作遲緩呆滯
10日中午12點多,壹家石英廠的老板老王介紹,這裏的工廠壹般10月份就會停工,第二年的3月才會復工,工人每人每天工資最少150元,而佳爾思廠則完全不同:“壹年365天佳爾思廠從來沒見停過工,而且這些工人壹分工錢都領不到自己的手上。” 。
中午1點,空地上粉塵沒過腳踝,近20厘米厚。距佳爾思廠的粉碎機器10米開外,堆放了大半圈約3米高的做大白粉原料的石材,爬上原料堆,工人們工作的場景清晰可見。壹名身著紅色破夾襖的工人,將榔頭舉過頭頂,砸向三四十厘米見方的原料石;裝車工呆在壹邊,看石頭被砸成小塊後,彎下腰壹塊塊撿起,轉身扔進手推車。不遠處,有工人推著手推車,將原料石運到機器旁。工作區域內,除了喊號聲,沒人說話;工人們的動作遲緩、呆滯。 從中午1點壹直到下午5點,盡管午飯的時間早已過了,但沒有人喊工人們吃飯。
工人來自“乞丐收養所”
晚上11點,記者再次來到佳爾思廠。白天停歇的機器開始運轉。除了穿紅衣的男子,還有4名工人在重復著白天的工作。當晚,機器聲轟鳴了壹夜。
第二天中午,佳爾思廠外,被老板娘發現。稱因為有人舉報這裏環境汙染嚴重,所以拍照取證。當質疑工人防護措施不足的問題時,他主動表明自己手續齊全,與四川省渠縣乞丐收養所,也稱四川省渠縣殘疾人自強隊,簽訂過用工協議。 李興林說,四川省渠縣乞丐收養所的負責人是曾令全,“他組建了乞丐收養所,並向全國輸送工人,讓那些無法自理或是沒有生活保障的人能夠自力更生,打工賺錢。”
隨後他出示了壹份簽訂於2008年9月9日的《勞務協議》,協議甲乙雙方為李興林和曾令全。規定甲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資300元,如果甲方丟失乙方隊員,每丟失壹名賠償1000元。
“我前前後後已經接過來了30名工人,有些當時看著有勞動能力,來了什麽活都幹不了,就又送回去了。”李興林說。
工人與狗同食壹鍋面
問到工人們的生活狀況,李興林帶著記者參觀了淋浴室,並壹再強調工人們不愛洗澡。廚房壹角堆放著24棵大白菜,桌子上放著兩尿素袋掛面。
李興林帶著記者推開工人們住的房門:不到10平方米的空間,冰冷而簡易。5個房間,每間擺放著兩三張床。或用木頭拼搭,或是簡易的鋼絲床。
在工地上。鼻子上掛著片爛布的黑龍江省望奎縣人王力,40歲,是工人中溝通最順暢的。兩年間他跑過兩回,也被毒打過兩回。“第壹次都快到托克遜了,被他們開車抓回來了,想跑掉是不可能的。”
正在搬運成品的彭根貴(音)面對問題,重復著這幾句話:“壹般情況下,只要不違反廠裏的規定,就不會挨打。”。“壹般情況下,我們幹不動的時候,就有肉吃。”“壹般情況下,只要不逃跑,就不會挨打。”
中午2點,工人們被老板喚回來。老板娘喊了幾遍“吃飯!吃飯!”有人端著白花花的面條高興地跑出屋子,蹲在墻角直往嘴裏倒。“今天的要好點,今天的面裏有油!”盛面條的大鋁鍋放在地上,老板娘壹勺壹勺舀給工人。兩條狗進進出出,時不時把頭抻進鍋裏,舔著面條。老板娘舉著大勺,沖狗叫了壹聲,見狗並不離開,也就不再管了。
工作環境
沒有工資領的“勞動機器”
2010年12月10日,冬天的戈壁灘十分蒼涼,冷風打在臉上像刀割壹樣。托克遜縣庫米什鎮工業園區內大部分廠子已經歇工,工人都回家了……但在托克遜縣庫米什綠色建材化工廠“智障工”依舊在工作。 附近的壹家工廠的看門人說,工業區的工廠壹般每年的10月份就會停工,來年三月份才會復工,因為勞動強度大,工人的每天的工資最少要150元,否則根本沒人幹,但是庫米什綠色建材化工廠幾乎是全年生產。“他們廠裏的工人不需要付工錢,吃的也差,很慘。”說這話時,他的眼神充滿了憐憫。
在現場看到,工廠內粉塵飛揚,工人破舊的衣服上落了厚厚的壹層粉塵,工人在沒有任何保護的情況下,用錘子把石料敲成小塊,然後用車將石料送到粉碎機……簡單、重復的勞動,呆滯的眼神,沒有壹個人說話。 對於托克遜縣庫米什綠色建材化工廠使用“智障工”的行為,該廠老板李興林表示,在這裏可以吃上飯,從某種程度上說,還是行善。
當問到這些工人是從那裏來的?庫米什綠色建材化工廠廠長李興林說:“2008年,10個人全都是從四川省渠縣殘疾人自強隊壹個叫曾令全的人手下招過來的。”隨之,李興林向我們展示了曾令全壹同在四川省渠縣殘疾人自強隊掛牌下照的相片和壹張打款收據。
問他們每個人叫什麽名字,李興林笑著說,他們傻乎乎地說不清楚,怎麽能知道他們的名字,說著還用雙手向記者進行比劃。這些人在外邊得不到溫暖,在這裏有飯吃,我們還有監護權。壹天不停地看著他們才安全。丟了,還得自己出去找。萬壹出去凍死了怎麽辦?
李興林說,這些人既沒有辦殘疾人證,也沒有身份證,保險公司不敢擔保。自己想給辦個團體殘疾證,因為萬壹出上個事情就麻煩了。沒有身份證就不了了之。李興林說:“這些人,站時是個光雞蛋,死了就是方塊塊。”記者說沒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時,李興林補充道:“活著的時候不值錢,死了就值錢了。”
李興林表示自己工廠內現在壹***10個人,每天實行兩班倒,這些都是經過壹段時期的使用符合勞動條件才留下來的。記者問給工人是否發放口罩以及棉衣棉褲等越冬的必備品時,李興林的妻子從壹個房間裏拿出兩只口罩說:“口罩有,他們就是不習慣戴。”
李興林帶著記者來到工人們居住的房屋,記者看到壹間不到10平米的房間,冰冷而簡陋。5個房間,每間擺放著兩三張床。或用木頭拼搭,或是簡易的鋼絲床。淩亂蜷縮著的骯臟被子,輕輕壹提就能拎起來;有些床上的褥子就是壹層薄薄的床單,有的就只是鋪了層硬紙殼。
壹個名叫劉雙輝的工人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避寒,破損的毛衣下還穿著4件單衣,被子上壓著壹件軍大衣。被問到是否領過工錢,已經幹了4年活的劉雙輝低下頭搓著手:“還沒跟老板說呢。”“第壹次都快到托克遜了,被他們開車抓回來了,想跑掉是不可能的。”名叫王立的工人是所有工人中,表達能力最強的,他告訴記者,自己40歲,來自黑龍江望奎縣,兩年間他跑過兩回,也被毒打過兩回。兩年沒有洗過澡,回家是他最大的願望。
李興林最後說,過年的時候,他想把這些人送回四川去。 利益驅使構成非法用工鏈
對非法用工的問題,李興林主動表明自己手續齊全,與四川省渠縣乞丐收養所(也稱四川省渠縣殘疾人自強隊),簽訂過用工協議。
李興林拿出2008年9月9日,李興林和曾令全簽訂的《勞務協議》,上面沒有任何公證機關的證明,只有兩人的指印。在“協議書”上,赤裸裸顯示著壹條令人震驚的黑色“財富鏈”:經甲(李興林)、乙(曾令全)雙方協商,甲方用乙方(渠縣殘疾人自強隊)第二批隊員5名。而此協議上,前面的人員按前面訂的協議不變,繼續實行。在簽字之日起,壹次性支付5名隊員半年工資9000元,所欠工資於2008年10月15日起,每月付750元,到2009年9月15日付完。第二批隊員5人,每月每人工資300元。第二批5名隊員,2008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15日期間,每人工資3600元,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也不管有沒有活幹。甲方必須給乙方付清工資。
在這條充滿血淚的財富鏈條的壹端,是四川省渠縣壹個名叫曾令全的“渠縣殘疾人自強隊”負責人。此人從社會上“收集”流浪漢後送到建材廠當工人,這些人的工資全由其代理人領取後匯到他的賬戶上。而在鏈條的另壹端,建材廠的老板可以用比市場低得多的人工成本,來完成生產任務。
從《勞務協議》中我們看到,2008年年初,李興林夫婦承包了托克遜縣庫米什綠色建材化工廠,同年9月,李興林同曾令全簽訂了勞動合同,由曾將渠縣“殘疾人自強隊”的5名流浪乞討人員帶到托克遜縣庫米什綠色建材化工廠做工,委托李興林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