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和判刑後收監住監獄的區別,在時間上將,刑拘壹般拘留三天,然後延長到七天(有重大犯罪或者團夥作案的可以延長到三十天),然後公安機關呈請檢察院批準逮捕,檢察院要在七日內決定是否逮捕,如果逮捕犯罪嫌疑人就要在看守所內等待著判刑,如果沒有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在看守所裏出來了,所以這個刑拘期限壹般是十四天(重大犯罪的三十四天),批準逮捕後就是等待。而判刑後收監住監獄,已經確定了需要在監獄呆多長時間,等到刑期結束後就可以出來了。
再壹個就是很本質的區別,刑拘的壹般關押在看守所,在這裏妳是不能隨意活動的,當然了也不用勞動,就是根據看守所裏的要求,到時候學習、吃飯、放風等等,不用工作,等待判決就行了。而收監住監獄的就比較自由點,因為壹般監獄內是要勞動的,勞動掙積分,而且除了不能與外界交流外,限制要比看守所小壹點。
最後壹點,因為刑事拘留期間,還處於偵查階段,所以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裏是不允許與家屬會見的,除了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外,其他人不能會見,這就讓嫌疑人失去了與外界的交流。而判刑後收監住監獄,因為已經生效的判決,是允許家屬按照固定的期限去會見犯人的,而且還可以往外邊寫信等等,限制的就比較少。當然了,作為壹個公民,能不違法犯罪,還是堅決杜絕,做壹個守法的好公民,因為現在的違法犯罪的成本太高了。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壹些回答,都是自己的壹些看法,可能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謝謝!
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都是關押在看守所,嫌疑人在看守所大概要關押四個月到壹年左右,案件復雜,取證比較麻煩的,可能還會關押時間更長壹些。
犯罪嫌疑人關押在看守所,活動範圍相對要小壹些,壹般情況下,看守所只有不到三十平米大小,裏面大概關押十幾個到二十幾個人,如果遇到嚴打,每個號裏可能會關押三十幾人,晚上睡覺都壹顛壹倒,還要立板睡(就是側著身子),晚上如果起來上廁所,回來都找不到地方。
監獄相對於看守所,無論夥食還是睡覺質量都要好許多。
首先,犯人到監獄後,每人壹張單人床,年齡大的基本會在下鋪,而且在監獄裏吸煙,基本不受限制,只要別在車間就可以。
另外,現在監獄的夥食也比看守所好不少,除了平時壹日三餐細糧之外,每個星期還會改善兩次,有魚有肉的那種。
目前,國內大部分監獄勞動改造,強度並不高,也沒有什麽費體力的工作,每個星期還有壹天休息,逢年過節正常放假。
另外,犯人到監獄以後,每個星期都會有特定的時間,可以與家屬打電話,有的模範監獄,還可以與家屬視頻。
妳問這個問題,如果想詳細的了解。妳可以進去玩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