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節輕微的,沒有影響;
2,但如果情節嚴重,被定罪,會留下犯罪記錄,影響子女政審,子女也不能考公務員;
3.刑事拘留只是壹種臨時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刑事案件已經定性。在法庭審判之前,沒有人有資格給我們的公民定罪;
4.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情節較輕,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對子女不會有太大影響。未經人民法院判決,任何公民都不能被認定有罪。
刑事拘留14天以上是指具體如下:
1.人民檢察院沒有接到公安機關批準逮捕的通知,可以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最長拘役37天。在此期間不逮捕的,將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
2.至於拘留14天是否已經報捕,只有辦案機關才能掌握情況;
3.對於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為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與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之和。
盜竊罪刑事拘留是指具體如下:
1.軍事拘留是壹種刑事強制措施;
2.被刑事拘留意味著妳已經涉嫌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家屬需要盡快委托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本人,盡量全面了解案情;
3,然後根據具體情況看是否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情節輕微無所謂。但如果情節嚴重,被定罪,會留下犯罪記錄,影響子女政審,子女無法參加公務員考試。刑事拘留只是壹種臨時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刑事案件已經定性。沒有人有資格在法庭審判前給我們的公民定罪。所以,如果妳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是情節比較輕微,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麽對妳的孩子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壹條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
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