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壹般指犯罪記錄,即前科、前科。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都可以查到刑事處罰記錄。被判緩刑的也可以在司法局找到。行政拘留是壹種行政處罰。當地公安機關將保存行政處罰的相關檔案和處罰記錄資料。我國沒有前科消滅制度,這些記錄會伴隨當事人終身,但上述兩項記錄不對任何人開放。只有司法機關或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報主管部門審批後,才會對外提供。不向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服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以後的生活影響不大,而犯罪記錄會對當事人及其子女產生影響。
有前科的影響:1,行政處罰,壹般罰款拘留,對生活影響不大。2.如果妳被拘留或強制戒毒,妳的個人信息將被錄入國家禁毒系統。出國的話,住酒店的話,當地壹般會有報警系統要求當地派出所調查。3.勞動教養或者收容教育,那麽,除了出國,換戶,其他都會有很大的影響。4、有犯罪記錄,不能報考公務員,想出國也沒有護照。對家庭和後代可能會有壹點影響,主要是孩子以後從事壹些需要政審的工作可能會有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